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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

  • 期号:2021-08 总92期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系统观念“五大工作原则”,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示范,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特制定“十四五”时期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中关于智慧医养等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一、全面细化落实发展目标

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努力成为共建共享品质生活的省域范例。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更高水平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养老照料、体育健身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实现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达到4.5个,二级以上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到75%90%以上;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持续缩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大幅提高到35%;健康浙江基本建成,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全面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26%以下,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更加充分、布局更加均衡,县域就诊率90%以上;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法定人员社保全覆盖,基本养老触手可及,优质养老全面推进,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加快推进,租住困难有效解决,老旧小区需改尽改,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全域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3%;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低保标准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人人共享的数字社会加快形成。

四、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

18.深入实施健康浙江行动。全省域推行“健康大脑+智慧医疗”,迭代升级“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服务,率先推进健康多跨场景应用,使人人享有便捷化、智能化、有温度的卫生健康服务。加快建设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监测预警、精密智控、医防融合等机制,加快建设省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平台,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健全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序推进三甲医院从中心城市向县市延伸,支持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医,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床位占比达60%以上。实施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和村级卫生服务“网底工程”。深入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推动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挡升级。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努力打造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搭建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及医学应用一体化新平台,争取建设生命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基地,打造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基本实现大病诊治不出省。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争创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省,实现中医特色服务专病专科市级全覆盖、中医适宜技术基层全覆盖。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面提质、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80%以上,调整优化全民健康体检项目、提高体检精准性,推进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推进残疾预防工作,加强以老年人群为重点的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管理,实施青少年明眸皓齿工程,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至8.5%以下,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达44%以上。基本形成全覆盖、均等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县(市、区)体育“一场两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办好亚运会、亚残运会,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

19.推进社保制度精准化结构性改革。制定完善适应新型就业形态的参保缴费政策,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规范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保费率标准。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鼓励多缴费、长缴费的激励机制,探索提档补缴政策,大幅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缴费补助,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省级统筹,健全大病、慢性病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实现低收入群体政策性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困难人员大病医疗家庭支付封顶制,健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20.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实施“养老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计划,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办好老年食堂,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发展普惠养老和互助养老,完善推广“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模式,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智慧养老,推广应用智慧技术,打造数字化养老服务场景。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新业态新模式,实现康养联合体覆盖所有县。完善养老护理员教育培训、技能认定和信用管理制度,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提高到25人。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长期照护综合保障体系,探索解决失能失智人群护理难题,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数的58%以上。全面建立以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居家社区探访关爱制度,加大农村、海岛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活动,倡导养老孝老敬老,促进老有所乐。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实现老年优待证全省通办通用。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促进老有所为。

23.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完善社会力量办社会事业政策制度,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大型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投资兴办普惠性非营利性的幼儿园、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老年学校和医疗、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服务机构,引进国内外优质社会资源,培育高质量和国际化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品牌,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探索完善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委托代理服务等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监管体制建设,健全准入、评价、激励、退出等机制,促进公办民办机构公平竞争、规范运营、协调发展。

责编评论: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浙江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四大战略定位”,按照到2025年、2035两阶段发展目标,坚持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创造性系统性落实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

资料来源:

浙江省委《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网页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AVc_qSaYMOqC-73PbLjp9Q


(责任编辑:薛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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