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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

  • 期号:2023-02 总110期

编者按: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是以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为目标,以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为重点,综合运用精神医学、康复治疗、社会心理、社会工作、社区支持、志愿服务等专业技术和方法,开展全生命周期关怀帮助、健康教育、功能训练、社会支持,以提高患者健康水平的专业社会服务。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工作机制不顺、资金投入不足、专业力量不强等问题,亟待深化以社区融合、家庭服务、居家照料为核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根据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要求,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以下简称精康融合行动)。现将精康融合行动中智慧医养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二、重点任务

(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行动。

8.统筹利用各类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利用好城乡社区各类服务机构等场地资源,依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技术支持,发挥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有条件的残疾人康复中心等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及形式、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业务培训、行业标准与法规制定等开展综合评价,并明确评价结果使用办法。

9.加快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多元市场主体。完善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量化指标,支持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业规模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引导口碑好、经验丰富、专业素质强、服务质量高的品牌化社会服务机构发挥联动发展效应,每个地级市培育至少1家以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主,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社会影响大的品牌化精神康复社会服务机构。

10.丰富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丰富完善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基础服务内容,不断健全满足全面康复需要的全人服务网络。根据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不同年龄段康复对象的特殊需求和特点,设计专门的康复服务内容,以提高康复服务效果。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运用5G、智能机器人、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工作生活服务场景,提升康复服务效果。

责编评论:

精康融合行动关注精神障碍患者,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对于老年精神障碍群体来说,需要根据康复对象的特殊需求和特点设计针对性的康复服务内容,未来可以利用智能技术提高康复服务效果,用科技改善服务内容。

资料来源: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网页参见https://xxgk.mca.gov.cn:8445/gdnps/pc/content.jsp?id=16388

(责任编辑:李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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