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民生工程,是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根据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老年助餐工作,海南省民政厅等11部门特制定本方案。
全文可参见:http://mz.hainan.gov.cn/smzt/0503/202407/08e3837ee7cd4c2bbb3920c5d2b73713.shtml
一、总体要求
各市县要结合人口老龄化、经济发展程度等实际情况,区别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海口、三亚等人口较多的市县,可结合实际和老年人需求多打造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其他市县可结合实际,先行试点,再因地制宜铺开。不断完善助餐配套支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现政府有引导、群众有需求、市场有动力,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可持续发展。
到2024年底,推动部分市县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运营,为老年人群体就近提供助餐服务。到2025年底,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实现“从有到优”,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形成一定规模,老年人满意度不断提升。到2026年底,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二、重点任务
各市县要尊重群众意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因地制宜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模式,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配送模式及补贴政策,防止“一哄而上”“一刀切”,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操作、可持续,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
1.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各市县要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既有居住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中,同步解决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或场地使用问题,补齐老旧城区和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2.合理设置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相结合,各市县可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服务半径、助餐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存量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通过微改造、微调整等方式,因地制宜设置一批标准化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设置的配(备)餐区和就餐区应方便老年人就餐和取餐。
(二)丰富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模式
3.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助餐”模式。按照“一刻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各市县可根据实际引导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包含但不限于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通过自营或者委托第三方运营的方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居民区内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年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其他老年人开放,拓展服务功能。
4.发展“单位食堂+助餐”模式。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堂对老年人开放。
5.发展“餐饮企业+助餐”模式。积极引进有资质的餐饮企业,基于已有设备、人力、运营优势,拓展惠老助餐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馆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6.发展“物业服务企业+助餐”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
7.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助餐”模式。依托闲置的中小学校舍等存量设施,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引导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议事程序决定,使用集体经济收入支持老年助餐服务。
8.发展“邻里互助+助餐”模式。没有条件开展配送餐服务的偏远地区,可设置邻里助餐点、“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挑选符合条件的居民为周边老人做饭,鼓励农村留守妇女为其提供助餐服务,政府应加强指导并给予适当补助。
(三)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模式
9.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合作,利用其物流网络参与送餐。支持具备条件的社区设置集中“配送点”,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作用,为送餐进小区和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难以利用现有服务资源和外卖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的,鼓励支持村(居)委会组织相关资源和力量,重点解决为行动不便老年人送餐上门问题。
10.探索发展“移动型”助餐服务。支持中央厨房、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利用符合要求的设备(如可加热保温的“移动型”助餐车)进入小区服务,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责编评论:
基于海口、三亚等地老年助餐试点成功,海南省出台《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旨在深化习总书记指示与国家政策,提升助餐服务质量,惠及更多老年人,增进其福祉。方案包含三年目标、17项重点任务及3条保障措施,涵盖优化布局、丰富供给、创新配送、提升质量及完善支持政策。
资料来源: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海南省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网页参见http://mz.hainan.gov.cn/smzt/0503/202407/08e3837ee7cd4c2bbb3920c5d2b73713.shtml
(本文责任编辑:贺德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