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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

  • 期号:2026-03 总147期

编者按:

民政科技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民政科技创新,民政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通过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与组织保障,旨在从根本上提升养老服务的科技含量与效率。

全文可参见:https://www.mca.gov.cn/gdnps/content.jsp?id=1662004999980009071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不断健全民政科技创新体系,引领发展民政领域新质生产力,为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提供坚实支撑。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民政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科技投入持续增加,创新水平和效能明显提高,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高端装备和产品国产化率明显提升,涌现一批民政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科技型企业,民政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不断融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民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一)强化老龄和养老服务领域科技支撑。广泛应用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开展失能失智预防和抗衰老、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社会参与促进、安全风险监测和紧急救援、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等方面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助餐助行、二便护理、进食穿衣、助洁助浴、移乘转运、康复训练、心理干预、情感陪伴、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产品研发集成、安全化和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技术装备和产品与居家、社区、机构等典型服务场景实现深度融合,形成老年人多场景全方位照护整体性解决方案,研制高性能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建立健全老龄和养老服务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基础通用、技术产品、管理服务、设施设备、信息安全等标准。

(二)推进康复辅助器具、殡葬等领域技术创新。加强康复辅助器具科技攻关,研究精准神经调控、人机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外骨骼机器人、智能矫形器、智能假肢、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辅助器具等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对象能力数字化评估技术,研究质量检测方法和标准规范,研制检测设备,完善康复辅助器具检测评估体系。推动大语言模型、脑机接口等技术在残疾儿童康复领域的应用,加强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康复技术和设备研发。加强殡葬服务全过程相关技术研究,研发新型绿色生态环保遗体处置技术,研制绿色低碳、智能化殡葬用品和遗体保存运输设备,推动遗体和遗物祭品处置技术设备迭代升级,实现殡葬领域碳减排;开展遗体防腐整容、殡葬污染物协同控制、殡仪场所消毒与生物学污染综合控制等技术研究,建立污染物防治技术体系。

三、促进民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五)开展成果应用集成示范。推动各地结合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以及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资源优势和地区特点,开展民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应用集成示范。推动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积极购买使用技术相对成熟的科技设备和产品。遴选推广一批技术可靠、适宜性强的科技成果,在民政服务机构等场景集成应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政科技成果进基层、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推动科技成果惠及民生。

(六)推动相关产业创新发展。依托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城市群产业、资金、技术、人才集聚优势,建设民政科技产业创新发展高地。瞄准培育银发经济新动能,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打造老龄和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做优做强以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智慧养老用品产品等为重点的老龄和养老服务产业。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拓宽新技术、新产品运用范围,健全配置服务网络,带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链、服务链升级。用好用足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支持民政领域相关产业创新发展。

四、提升民政科技支撑能力

(八)加强民政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支持引导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等加强民政科技研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培育建设民政领域国家级、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积极推动在老龄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助器具、殡葬等领域培育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大力加强民政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重点实验室运行成效评估,进一步明确布局重点,完善管理制度,扩大社会影响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民政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积极创建老龄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等领域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平台基地,广泛汇聚国际创新资源。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三)完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相关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加大对民政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部署老龄和养老服务领域科技攻关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民政科技创新专项。探索使用投资融资、慈善公益捐赠等渠道,设立民政科技创新基金,支持适宜技术产品研发、产业化和场景应用。有效统筹科技金融工具,推动更多金融资源进入民政科技创新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支持民政科技创新,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责编评论:

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广泛应用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技术装备与居家、社区、机构等典型服务场景深度融合,形成多场景全方位的整体照护解决方案,解决产品与场景脱节的问题。同时,支持依托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打造以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智慧养老用品为重点的老龄和养老服务产业集群,贯通产业链,构建产业集群。通过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完善标准体系、培养复合型人才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等系统措施,全面构建民政科技创新生态,最终确保技术进步能够真正惠及广大老年人。

资料来源: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网页参见https://www.mca.gov.cn/gdnps/content.jsp?id=1662004999980009071

(本文责任编辑:郭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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