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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 期号:2021-12 总96期

编者按:

为积极推动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业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养老服务体系,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现将《规划》中关于智慧医养等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三、发展目标

(三)重点建设工程

——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聚焦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需求,以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形式,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四、主要发展任务

(二)拓展延伸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1.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尊重居民意愿,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实施住宅及家具设施适老化改造。配合做好城镇老旧小区公共场所无障碍、适老化和消防设施改造工作。结合“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激励政策,采取一次性奖励补贴。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加快推进智慧化、无障碍社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服务体系,支持社区养老设施配备康复辅助器具并提供专业指导。

(五)推进养老服务创新发展

7.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机制,将全省相关养老机构信用信息推送至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推广应用“码上诚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主动申请“码上诚信”并向社会公开展示自身信用状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逐步建立养老机构信用积分制度,对养老机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判断和评估,供社会查询和参考。养老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按经营性质分别通过“信用中国(黑龙江)”公示系统记于其名下并依法公示。建立失信养老机构和失信委托人“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限制享受政府补贴资金、税费减免、参加政府采购等。

8.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依托民政部“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息联动机制,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开展常态化非法集资识骗防骗教育宣传,增强老年人群体识别防范能力。

(六)创新发展养老产业

3.推动智慧养老产品应用更新。培育发展智慧养老产业,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康复机器人、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产品,采用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增强养老行业创新能力。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利用沉浸式全息影像等新技术,开发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智慧健康产品。大力推动智慧养老应用,在街道和社区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线上线下等老年服务项目。到2025年,每个市(地)至少建成1个智慧化养老社区。

6.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加快养老与医疗、健康、农业、旅游、保险、地产等行业融合步伐,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大力发展以房养老、养老社区、康养小镇等新兴业态,促进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服务等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推进老年旅游场所适老化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旅游提供便利。

(七)持续深化医养结合

1.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深度融合。支持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有条件的可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的,享受社会办医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多点执业,支持专业医师和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健康管理、疾病预防、中医养生、营养指导等非诊疗性健康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与签约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

责编评论: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国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拥有多年建设基础和点上经验,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产业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和产业发展潜力,特别是其夏季生态化的突出优势,能够满足国内不断增长的候鸟式养老服务需求。但也同样面临着产业市场化发育程度不足、农村地区发展缓慢等挑战,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进一步统筹各方力量参与,优化资源配置,补齐关键短板,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资料来源: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网页参见:http://mzt.hlj.gov.cn/policy/detail?contentId=33661&titleActive=1&title=%E8%A7%84%E8%8C%83%E6%80%A7%E6%96%87%E4%BB%B6


(责任编辑:段睿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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