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商务部联合组织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养老和家政服务业的支撑引领作用,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将方案中智慧医养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健全,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标准推广应用效果日益凸显。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结构不断优化,服务标准加速提档升级,出台100项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多元共治格局;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与标准应用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形成标准化与养老和家政行业发展联动新局面;依托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部署150个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和示范项目,树立一批标准化工作标杆、标准创新应用典范;拓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国际合作,适时推进中国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走向国际,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升级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针对养老和家政服务业发展趋势和标准化需求,优化标准体系框架,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引领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修订《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表。健全适应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覆盖基础、机构、要素、服务、权益保障等领域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
(二)优化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供给结构。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多元共治格局。不断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在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养老服务等基础通用领域,加快推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智慧养老等领域,推动制定一批体现中国特色、适应服务管理需要的行业标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养老和家政服务地方标准,打造一批标杆地方标准,支持将行业发展急需、实施效果好的地方标准及时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鼓励养老和家政相关社会团体和服务机构聚焦行业发展新模式、新需求,制定和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对于应用效果显著、辐射范围广泛的团体标准,予以重点推广并适时采信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夯实支撑养老和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的基础标准。发挥标准基础保障支撑作用,加强养老和家政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品牌建设、信用管理等标准研制,引导养老和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重点加强养老服务安全相关国家标准研制,支撑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快出台涉及家政服务提供机构、家政互联网平台、家政培训机构等建设基本要求、服务规范的国家标准。
(四)完善养老和家政服务质量提升标准。以标准优化服务和管理,促进养老和家政服务质量提升。加强养老和家政服务质量、培训规范等标准研制,全面提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完善针对不同类型家政服务(产品)、不同服务场景的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提升与评价标准。加强养老、家政服务领域优质标准的实施推广,引领养老、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养老、家政服务企业标准“领跑者”。
(五)补齐养老和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标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带动养老和家政服务由传统服务方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转型升级。鼓励开展智慧养老、数字家政等领域标准制修订,探索研制导航定位、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养老和家政服务业的应用规范。探索研制养老服务与医疗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的国家标准。
(六)打造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标杆典范。依托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围绕养老和家政服务安全、服务质量提升、人才能力建设以及规范化、智慧化、品牌化建设等重点方面,分批部署试点示范项目150个。推动试点单位开展“学标准、定标准、用标准”系列活动,提升标准应用水平,强化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树立一批服务安全“守红线”、服务质量“拉高线”的标准化工作标杆,带动全行业对标先进、提质升级。
(七)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人员标准化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以标准为支撑、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的评价机制。支持围绕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开展标准研制。鼓励养老、家政信息服务平台依据标准完善点评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养老、家政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课程和培训计划等,健全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组织,提升养老和家政服务人员标准化能力水平。
(八)强化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宣传推广。推动养老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以现场宣讲、信息公示、视频演示等灵活形式,通过社交平台、互联网媒体等多种渠道向消费者明示各项服务标准,促进经营者、劳动者和消费者提升标准化意识。鼓励通过新媒体、新渠道以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标准宣贯与培训,制作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视频或课件。遴选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典型案例,通过标准、著作、影音媒体等多种形式推广标准化实践。
(九)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和实施信息反馈。完善促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实施推广与养老行业发展规划、改革任务、专项行动等的协同推进。针对养老服务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对象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健全标准实施效果监督长效机制。大力推动养老机构和家政服务机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服务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
(十)推动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国际化。提高我国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国际标准化水平,支撑构建高标准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加强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国际标准适用性研究,对于符合条件的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依规及时转化为国家标准,促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鼓励我国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走向国际,针对我国具备优势技术和服务模式的领域,开展国际标准化研究,及时将我国养老服务经验转化成国际标准。强化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提升专家队伍的国际标准化工作能力。
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内容,未来可以利用智能技术提高康复服务的效果,用科技去完善服务的内容。
责编评论:
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对养老和家政服务业具有支撑引领作用,本方案对于标准体系进行了重点阐述,为相关行业的发展方向提供指引,有利于完善养老和家政服务内容,事关人民生活品质。
资料来源: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 方案》的通知,网页参见:http://www.sac.gov.cn/xw/sytz2021/202302/t20230207_350415.html
(责任编辑:李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