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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期号:2023-03 总111期

编者按: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有企业在资源整合、重组改制等方式不断深化改革的同时,保留了部分医疗机构。发展壮大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形成与政府办医疗机构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健康保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现将通知中智慧医养的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一、明确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定位和功能

(一)定义。本文所指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是指国有独资、全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实际控制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有企业通过产权转让等方式改为非国有企业的,其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及时申请变更举办人。

六、鼓励国有企业创新办医模式

(一)推动医、研、产融合发展。鼓励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医学院校、医药企业等开展医学科技创新合作,建立符合产业特点和市场规律的医、研、产资源联动发展的有效机制,推进医学技术创新。充分调动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促进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推动医疗事业和健康产业发展。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申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二)鼓励国有企业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协同发展。在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坚持公益性并保持非营利性的前提下,鼓励办医经验丰富、社会信誉良好、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国有企业通过整体改制等多种方式参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改革。已实施改革合作的,进一步巩固合作成果。鼓励政府办医疗机构以医疗业务合作、人才培养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的改革。

(三)支持提供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上,依托良好声誉和精益化管理,在职业病防治、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领域提供多层次的医疗健康服务,引导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医生加入家庭医生队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转型康复护理机构,支持医疗资源富余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通过提供上门巡诊、定期坐诊、“互联网+护理服务”等多种方式与政府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合作。

责编评论:

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需要通过创新办医模式融合技术创新、合作创新等方式为患者提供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为建设健康中国提供力量。

资料来源:

国务院国资委等十三部委联合印发《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网页参见: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2/03/content_5739901.htm

(责任编辑:李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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