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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广“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期号:2023-11 总119期

编者按:

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推广“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实施方案》。现将其中智慧养老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整合利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范围,通过推广“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优化服务供给结构和供给方式,提升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能力,构建资源共享、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系统连续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公平可及、综合连续的健康养老服务,切实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融合,加快推进城市街道(社区)和县域乡镇医养中心建设,建立健康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构建医疗机构+医养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街道养老机构或乡镇敬老院)+医养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日间照料中心)+家庭的“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有效推动机构、社区、居家医养康养服务全面协调发展。

2023年起,利用5年时间在部分省辖市、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有条件的城市区、县(市)推广应用“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服务覆盖500个以上社区(乡镇),推动构建“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联动延伸居家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促进健康养老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乡社区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85%、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5%、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5%,建成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比例≥85%,老年人服务满意度≥85%。

三、工作任务

(二)构建“全链式”服务网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乡镇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可采取“两院一体”、“医中建养”、“养中办医”等形式,组建社区(乡镇)医养服务中心;引导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幸福院与村卫生室服务衔接、融合发展,组建社区(行政村)医养服务站。发挥牵头医疗机构统筹管理和技术支撑作用,构建由“医疗机构+医养服务中心+医养服务站+家庭”的“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全过程、连续性的健康养老服务。

(三)搭建智慧服务平台。探索整合现有医疗卫生、基本公共卫生、家医签约、慢病管理、远程医疗、养老服务、家政等信息系统,构建覆盖区域内医疗机构、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家庭的一体化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平台,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家政服务”等模式,通过“互联网+”信息化设备(智慧信息软件PC端+移动端手机APP+居家硬件设备)链接,有效推进居家医养服务,促进优质医疗健康、生活照料服务资源的共享、便利可及。鼓励以社区租赁服务等多种方式,推进使用健康管理、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五)实施网格化协同服务。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基本养老服务为基础,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和工作目标,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社区(行政村)分工责任,探索由乡镇(街道)医养服务中心、社区医养服务站为主体,组建包括由家庭医生、康复、护理、养老、家政等人员组成的健康养老服务团队,建立健康养老基本服务包和服务清单,可根据个性化需求制定差异化服务包,依托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预约转诊、康复护理、公共卫生、家庭病床、上门巡诊以及生活照料、家政等服务,推动实现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防康护养助”一体化服务。

责编评论:

“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的提出和落实能够有效推动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场景下的服务全面协调发展。在“全链式”的实现过程中,搭建智慧服务平台、实时网格化协同服务等措施有助于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资料来源: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推广“全链式”医养结合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网页参见https://wsjkw.henan.gov.cn/2023/09-15/2816241.html


(责任编辑:李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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