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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养老三支柱之比较

  • 期号:2024-09 总129期

编者按:

日本作为老龄化程度较高、速度较快的国家,与我国较为类似,其养老体系的实践经验对我国养老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有借鉴意义。因此,此文将全面透视日本养老体系的三大支柱,并进行中日对比,以期对我国完善养老体系提供经验借鉴。

一、中日养老体系概览

1.1 老龄化现状

1.1.1 人口结构之老龄化

中日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日本自197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至2023年老龄人口比例达29.1%,为全球最高。中国2001年进入老龄化,2022年达13.7%,接近日本1994年水平。

1.1.2 人口结构之少子化

两国生育率持续处于低位。日本1975年后生育率水平长期维持在2%以下,并持续呈下降趋势;而中国1960年开始生育率快速增长,1963年达到高位7.5%,之后快速下滑,1977年跌破3%2020年中国首次低于日本生育率水平,2022年中国生育率仅为1.2%

老年抚养比呈上升趋势。根据世界银行定义,老年抚养比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衡量社会抚养老龄人口的负担大小。日本1968年老年抚养比突破10%后持续高速增长,2020年突破50%水平。中国2000年首次达到10%水平,2022年老年抚养比约为20%,与日本1993年水平一致。

1.2 养老体系概览

1.2.1 日本养老体系概览

养老体系相关衍生概念较多,本文探讨的养老体系主要关注政策制度方面的安排,包括养老金体系、配套养老政策等。其中,养老金体系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之一,其三大支柱主要包括:公共养老金制度、企业补充养老金制度、个人储蓄养老金制度。

1.2.2 中国养老体系概览

我国的养老体系三大支柱与日本一致,但整体发展较晚,以第一支柱为主要支撑。公共养老金作为首要支柱,主要为基本养老保险,其发展较为健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相对较晚,具有一定的补充作用;而个人养老金建设处于起步阶段。

1.2.3 中日养老金三支柱对比

从三支柱结构来看,日本与我国养老金体系均以第一支柱为主,但我国第三支柱规模与日本差异较大。2021年,日本与我国第一支柱养老金规模占比(占三支柱合计值的比例,下同)分别为66.8%58.4%;第二支柱占比分别约29.4%41.6%;第三支柱占比差异较大,我国2021年暂未开启,日本第三支柱占比为8.9%

从三支柱与GDP的比值来看,日本养老金三支柱分别与GDP的比例远高于我国,发展相对成熟。日本养老金以第一、二支柱为主,第三支柱的规模相对较小,但重要性逐步上升。截至2021年末,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滚存余额与GDP之比达45%;第二支柱与GDP之比为17%;第三支柱与GDP之比约5%

我国养老金以第一支柱为主,第二、三支柱的规模相对较小,第三支柱属于起步阶段。截至2023年末,我国第一支柱中的养老金滚存结余规模约126.1万亿元人民币,与GDP之比为6.2%;第二支柱与GDP之比为2.5%;第三支柱与GDP之比不到1%

从三支柱参与人数覆盖率来看,我国第一支柱覆盖面较广,第二支柱覆盖率上升较快,第三支柱尽管起步较晚,但增长显著。以不同养老金计划参与人数和总人口比率作为覆盖率,衡量养老金覆盖情况。

截至2022年末,第一支柱中,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67亿人,比上年末增加0.13亿,覆盖率75.6%。第二支柱中,全国有14.17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0.31亿人,覆盖率2.2%,职业年金参加职工约0.42亿人,虽然覆盖面相对较小,但是2007年以来增长较快。

而第三支柱起步较晚,202211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启动实施。截至2023年末,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约0.4亿人,覆盖率约为2.9%,较2022年制度实施以来增加了1.5个百分点,增长显著。

中日养老金体系覆盖率排序基本一致,总体呈现第一支柱高占比、第二和第三支柱较低的特点。与日本相比,我国第一支柱覆盖率更广,而我国第二、三支柱养老金支柱发展较慢,与日本差异较大,特别是日本第三支柱参与覆盖率已接近20%

二、第一支柱之公共养老金制度

2.1 日本的公共养老金制度

公共养老金制度是日本养老金体系的第一支柱,包括国民年金制度和厚生年金制度,其养老金收入统称为保险费收入。国民年金是基础养老金,征收范围包含所有20-60岁的日本公民、持有长期签证的外国人。采取现收现付制,具有覆盖面广、强制性等特征。厚生年金则是针对企业员工和公务员,根据其收入和工作年限来确定养老金的金额。厚生年金的保险费率(月薪的比例)为18.3%,由公司与个人各承担50%

公共养老金作为第一支柱,是日本养老金体系的主要资金来源。2022年养老金公积金滚存余额约251万亿元,约占三支柱规模的65%左右。

2.1.1 公共养老金的负担人群

保险费负担分为三类:1号被保险人(个人户、学生)每月负担16520日元至60岁;2号被保险人(企业员工、公务员)按比例负担至退休;3号被保险人(无收入家庭主妇等)无需个人负担,由2号被保险人负担至60岁。养老金65岁起领取,1号、3号最高月领66250日元,2021年平均5.6万日元;2号领取额度较高,平均月领14.6万日元。2023年公共年金覆盖率为55.7%,三类被保险人分别占人口的11.6%38.2%6.0%。日本还有附加养老金制度,包括在职老龄年金、残疾养老金和遗属养老金。

2.1.2 公共养老金支付来源

从收入构成来看,公共养老金制度的三大收入来源为:保险费收入、公积金灵活部分、国库负担。保险费收入即为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合计收入;公积金灵活部分即为每年财年结束时,保留1年左右支付费用的灵活公积金,用于支付养老金;国库负担规模则规定为基础养老金支付费用的1/2,即国库负担比例为1/2

截至2022年财年,日本公共养老金计划滚存余额约250.5万亿日元,其中,年初滚存余额246.1万亿元,当年净收支结余0.9万亿元,投资收益3.5万亿元,其他收入0.03万亿元。其中,当年收入规模约54.6万亿元,主要由保险费收入40.7万亿日元、国家及地方政府补贴13.4万亿日元等构成;当年支出规模约53.7万亿元。

2.1.3 公共养老金的使用

 

2022年,公共养老金支付53.7万亿日元,略有下降。65岁起,1号和3号参保人月领5.6万日元,2号参保人另加厚生年金,平均月领14.6万日元。养老金占老年人收入的六成,四成家庭依赖养老金。养老金公积金通过投资保值增值,由日本政府养老投资基金(GPIF)管理,2022年资产达208.0万亿日元,收益率1.5%GPIF主要投资于国内外债券和股票,2022年第三方委外操作规模165.7万亿日元。自独立管理以来,GPIF年化收益率3.6%,累计盈利108.4万亿日元,2022年盈利3.0万亿日元。

2.1.4 公共养老金的动态调整规则

日本公共养老金系统为保持长期平衡,在面对人口老龄化加深的情况下,通过提高保险费上限和国库负担比例、使用储备金投资和引入动态调整支付水平的计划来保证养老金系统的可持续性,大致目标为未来100年间财政均衡。

日本的动态调整机制旨在随着人口变动,特别是少子老龄化的宏观环境下,动态调整养老金支付水平。具体来看,根据人口和经济趋势,每五年进行一次财务审查,预测并验证养老金财务的安全性,保持收入替代率[5]不低于50%。调整的主要依据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变动以及工资、物价变动。工资、物价变动因素主要考虑现役一代的负担能力的合理支付,当现役一代负担能力下降时,根据工资变动调整养老金支付。其中,比例调整因素包括:物价上涨率、工资增长率、投资收益率和实际经济增长率等经济因素,出生率和平均寿命水平等人口因素。

2.2 中日公共养老金制度对比

2.2.1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概览

我国第一支柱养老金为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覆盖广泛,旨在保障基本生活。

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劳动关系人群和灵活就业者,单位个人共同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面向无业居民,个人缴费,缴费档次灵活。

缴费规则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个人共缴24%,灵活就业者20%,城乡居民自主选择。退休金计算基于缴费年限、工资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

领取条件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男性60岁、女性55岁(女工人50岁)退休。

养老金规模持续上升,与GDP之比约6%2023年底,参保人数10.66亿,基金收入7.67万亿,支出6.84万亿,累计结余7.82万亿,投资运营规模1.86万亿。

养老金资产管理规模1.85万亿,社保基金会负责运营,投资限于境内。2022年末,资产总额1.85万亿,负债0.23万亿,权益1.62万亿,直接投资占比38.92%,委托投资61.08%

投资收益方面,2022年投资收益51.05亿,收益率0.33%,累计投资收益0.3万亿,年均收益率5.44%

2.2.2 中日第一支柱养老金制度对比


中日两国养老金制度根据职业类别划分覆盖群体。我国缴费比例较高,企业负担重,总比例约月薪的24%,单位16%,个人8%;日本为18.3%,双方各半。我国非企业职工缴费档次灵活;日本1号和3号被保险人缴费方式不同。

我国养老金投资运营规模相对较低,2023年约24%的公共养老金余额用于投资。预留支付费用、个人账户和地方剩余规模分别占15%33%29%。投资以国内低风险产品为主。

日本养老金深度参与金融市场,2022年投资运营规模占比约80%,国内外投资分布均匀。我国投资主要集中在低风险产品,如银行存款和债券,而日本投资组合更广泛,风险分散。

三、第二支柱之企业养老金制度

企业补充养老金制度是日本养老金体系的第二支柱,是由企业为员工设立的养老金计划,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

3.1 日本的企业养老金制度

日本通常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和薪资来确定养老金的金额。与公共养老金相比,包含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在内的公共养老金旨在保障高龄人群的基本生活,而企业与和人年金旨在满足高龄人群的更多需求。

日本的企业养老金制度主要分为给付确定型(DB)、缴费确定型(DC)、中小企业退休金共济制度、一次性退休金制度等,前两类为主要类型。从资产管理规模来看,2021年前两个类型资产规模分别为6818万亿日元,占第二支柱资产规模的73%19%。从参与人数来看,截至20223月末,前两个类型的加入者分别约930782万人,分别占日本总人口(截至2022年末)的7.4%6.2%

3.1.1 给付确定型(DB

给付确定型(DB)指以将来确定的领取金额为计算依据确定缴纳的支付金额,通常企业具有资金运用权力,并由第三方进行运营管理。

从运作模式来看,DB计划分为基金型和契约型。基金型DB计划养老金由企业主、参加计划的雇员或工会共同建立,其管理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与银行投资信托、人寿保险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第三方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契约型DB计划养老金由企业主选择资产管理机构代为管理,同样采用委托管理形式进行运作。

从投资数据来看,根据日本政府统计网站在2023年底披露的《给付确定型(DB)年金业务状况》数据,2021年度企业年金主要投资于国内债券(20%)、国内股票(9.1%)、国外债券(17.5%)、国外股票(14.5%)、短期资产(5.5%)等。

3.1.2 缴费确定型(DC

缴费确定型(DC)指以现在的实际收入为计算依据确定缴纳的支付金额,通常个人具有资金运用权力,决定资产运营产品。

DC计划(企业型)养老金分为自动加入和选择加入两种类型,由营运管理机构与资产管理机构共同进行。营运管理机构通常由金融机构担任,主要负责选择投资产品、向计划参与者提供投资者教育、以及向资产管理机构下达投资指示等业务。营运管理机构依法应向参与计划个人提供三种以上的投资产品,参与者可选择一项或多项进行投资,投资获益与损失都由参与者自行负责。

3.1.3 中小企业退职金共济制度

中小企业退职金共济制度于1959年建立,由厚生劳动省监管下的独立法人员工退职金共济机构(Organization for Workers Retirement Allowance Mutual Aid)负责管理。截至20244月末,有37.9万家企业的361.4万雇员加入了这项计划,运作资产5.5万亿日元,具体投资在货币信托(44.0%)、国债(24.3%)、政府担保债券(12.7%)、金融债券(6.6%)、地方债券(5.6%)和寿险资产(3.4%)等。

此外,日本对于未设立DCDB计划的中小企业,设立了中小企业主保险费缴纳制度,指未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且其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对加入iDeCo(国民年金基金)的员工,为其追加缴纳一定保险费的养老金计划,因此也叫做“iDeCo+”制度。该制度覆盖率比较小,截至20233月末,参与人数仅3.7万人。

对于一些企业,还建立了一次性退职金制度,主要指从企业年金制度退出时支付的一次性款项。该制度主要基于企业对于员工的鼓励,若员工工龄不足,则无法获得领取养老金的资格。

3.2 中日企业养老金对比

3.2.1 我国企业养老金概述

我国第二支柱养老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是企业与员工共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用由双方承担,企业年缴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8%,总缴费不超过12%。领取灵活,可继承,20162023年规模增2万亿,2023年达3.19万亿,年均收益率6.26%。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个人账户管理,退休后按月领取或购买商业保险。2023年职业年金规模2.56万亿,年均收益率4.37%,投资限于境内。

3.2.2 中日企(职)业年金对比

第二支柱上,日本企业年金制度更加成熟,可选择类型更多。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与日本缴费确定型(DC)较为相似,有确定的缴纳额度、实现完全积累、通过年金账户记录缴费和投资收益。

从投资规模来看,2021年日本养老金第二支柱中给付确定型(DB)和缴费确定型(DC)分别为68.1万亿日元(约3.77万亿人民币)、17.8万亿日元(约0.99万亿人民币),约占GDP18%。同期中国企业年金资产规模为2.6万亿人民币,约占GDP2.3%;职业年金基金累计投资运营规模约1.79万亿元,约占GDP1.6%,合计占GDP4.1%

从资产管理来看,日本的投资中海外投资占比更高。如日本给付确定型(DB)投资结构以债券为主,2021年国内债券(20%)、国内股票(9.1%)、国外债券(17.5%)、国外股票(14.5%)、短期资产(5.5%)等,年均加权平均收益率为3.43%。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结构主要包含两类:固定收益类和含权益类。

四、第三支柱之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为第三支柱,是由个人自愿参与通过储蓄和投资来获得养老金的个人养老金计划,包括购买养老保险和参与资本市场投资等。由于个人储蓄养老金是自愿行为,政府通常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个人进行养老金储蓄及投资。

4.1日本个人养老金详解

目前日本个人养老金主要包含个人型DC计划(iDeCo)和个人储蓄账户计划(NISA)。

4.1.1 个人型DC计划(iDeCo

个人型DC计划(iDeCo)是指符合国民年金被保险人条件的个人,可加入并由个人缴纳保险费,通过管理机构对养老金进行运营管理,在60岁以后通过加入者的缴费规模和收益的合计值确定支付金额。该计划于2001年推出,是具有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账户。2017年对iDeCo计划拓宽覆盖范围,社保体系内的个人均可自愿加入,选择有iDeCo业务的金融机构开设账户。

从运作模式来看,iDeCo的养老金运作由国民年金基金协会监管,国民年金基金协会可与信托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签订资产管理合约,也可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管理储备基金。

从参与规模来看,iDeCo参与规模自2017年以来逐年递增,连续六年年均增幅超过30万人次;截至20233月末,iDeCo计划约有73万家企业、290万人参与。

从资产管理来看,截至20233月末,iDeCo计划资产规模43.8万亿日元,主要资产投向构成包括:储蓄类11.2万亿(25.6%)、保险类3.8万亿(8.6%)、信托类28.2万亿(64.5%)及其他类0.5万亿(1.3%)。

4.1.2 个人储蓄账户计划(NISA

20241月开始实施新NISA累积投资限额成长投资限额”,可在一个账户使用,投资产品多元,投资收益免税时间不限,提取时也无需额外补税,累计免税限额为1800万日元。

从参与规模来看,截至2023年末,NISA总账户数达到2263万户。产品分布上,一般NISA和累积NISA占比较高,超过2136万户;各年龄段的占比相对较为平均,占比较高的年龄段为30-39岁,约占24%;较低的年龄段为18-29岁,占比不足15%

从资产管理来看,截至2023年末,NISA账户总资产达到35.43万亿日元,同比增长约18%2016年至2022年间,累计投资在投资信托的占比达72.8%,另有22.7%的资产投资在上市公司股票,仅有分别4.1%0.4%的资产投资在ETFREITs

4.2 中日个人养老金对比

4.2.1 我国个人养老金概述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养老体系第三支柱,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参与不受地域、户籍限制,跨省流动权益不受影响。

税收优惠是制度优势,缴费时按12000/年限额扣除,领取时单独按3%税率缴税,相比商业养老金税负更低。

账户封闭运行,缴费和收益滚存,达到条件方可领取,确保养老功能。参与程度、投资范围、领取方式灵活,满足不同需求。

4.2.2 中日个人养老金对比

中国个人养老金由于起步较晚,规模偏小,2023年中日个人养老金参与覆盖率分别为2.9%19.8%。当前的中国个人养老金和日本第三支柱中iDeCo较为相似。相比于日本2001年成立的iDeCo2014年成立的NISA,中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在20221125日实施。

税收制度上,日本税收优惠力度更大,激励作用更大。两国个人养老金缴纳的保险皆可以享受税前扣除,但日本缴纳保费可全额抵扣,投资收益免税,且领取的养老金也可享受税前扣除。

责编评论:

日本的养老金体系对我国有借鉴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体系设计:日本养老金覆盖广泛且多元化,公共与私人养老金比例约为6:4,减少了财政负担。相比之下,我国个人养老金规模较小,公共养老金占主导。资产管理:日本养老金投资标的多样,委外管理规模大,优化资产配置;我国养老金投资规模小,管理较为严格。税收激励:日本税收优惠政策细致,对不同阶段和群体设有不同优惠,激励效果显著;我国的税收政策相对单一。金融服务:日本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和创新型产品,如遗嘱信托和老年痴呆症信托,以满足不同养老需求。宣传推广:日本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手段提升养老金计划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包括针对年轻人和被保险人的专项宣传。

资料来源:

根据爱普雷德智慧养老微信公众号2024720日发布的《日本养老体系观察——中日养老三支柱之比较(万字长文透析)》缩写整理而成。

(本文责任编辑:吴超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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