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指导规范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推动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提升老年医学医疗服务能力,满足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制定印发了《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在总结老年医学科建设管理经验基础上,修订形成《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25年版)》。现将其中智慧养老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全文可参见:http://www.nhc.gov.cn/yzygj/c100068/202505/cb8fc8b895b142938027facaeee62e90.shtml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推动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提升老年医学医疗服务能力,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与管理,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三条 设置老年医学科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取得相应的诊疗科目资质,科室名称为老年医学科。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
第四条 老年医学科主要收治罹患老年综合征、共病以及其他急、慢性疾病的老年患者。
第五条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老年医学科的指导和监督,设置老年医学科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老年医学科的建设与管理,提升老年医学医疗服务能力,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 设置运行
第七条 老年医学科应当设置门诊诊室、病房、综合评估室。三级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住院床位数应≥20张,二级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住院床位数应≥10张。每床净使用面积、床间距、卫生间面积、病房设置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老年医学科门诊、病区及相关公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适老化改造,符合老年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
第九条 老年医学科应当具备的基本设备:轮椅、转运床(或医用平车)、站立及行走辅助器、坐式体重计,报警系统、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输液泵、注射泵等。同时,应当配置基本抢救设备,包括气管插管设备、简易呼吸器、心电监护仪、心脏除颤仪等,以及其他与开展老年医学科诊疗业务相应的设备。鼓励医院设置辅助洗浴设备、电动护理床、自主转运装置、肠内营养液输注泵、康复训练设备等。
第十条 老年医学科应当以老年患者为中心,强化老年人群重点疾病的早期筛查与早诊早治,在做好各种疾病诊疗的同时,规范开展老年综合评估,强化老年综合征管理与共病处理,加强安全用药指导,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最大限度维持或改善老年人功能状态、提高其独立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
第十三条 三级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要加强对区域内下级医院老年医学科医疗服务指导,加强老年危急重症诊治能力建设,二级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要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机构等机构合作指导,带动基层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完善首诊负责及转诊机制,畅通上下转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个体化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等连续性、系统性服务。
第五章 质量监管
第二十四条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省级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完善市、县级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参与并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指导和质控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供真实有效数据和材料,持续改进工作。
责编评论: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扩大了老年医学科的建设范围;二是细化了老年医学科科室设置标准和业务内容;三是明确了老年医学科的服务模式;四是调整了责任主体和质控模式。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建设的指导,规范科室设置,加强质控监管,不断满足区域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完善区域老年人健康支持体系建设。
资料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25年版)的通知》,网页参见http://www.nhc.gov.cn/yzygj/c100068/202505/cb8fc8b895b142938027facaeee62e90.shtml
(本文责任编辑:贺德懿)